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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承办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年会

  11月3日,由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主办、聊城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2018年年会顺利召开。山东省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、烟台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张平华,以及来自省内23所高校的专家学者参加会议。聊城大学党委常委、副校长徐昌然出席会议。

  徐昌然在致辞中对专家学者的到来表示诚挚欢迎。他回顾了聊城大学的创校历史,介绍了法学院的建设情况。

  本次会议为期半天,会议主题是“新国标(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)的解读与法学教育改革”。会议对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了解读,并就法学教育模式改革与方法创新进行了研讨。 与会者就“互联网+”时代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创新、城校融合发展、新国标下学术能力的培养等问题各抒己见,现场气氛热烈,特别是聊城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盛达结合聊城大学法学院教学方案就“法学专业‘新国标’与法学专业课程体系厘定的空间”问题进行论述时,引起了与会者的广泛共鸣。

  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许海波在总结讲话中强调,法学教育内容必须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作出相应的改变;教学方式和手段也要随着时代信息化不断改变。但是,那些规律性有价值性的东西是不能变的。要把握好法学教育的“变”与“不变”,使法学教育标准化与特色化协调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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